各班级:
为鼓励已获得突出科研成果,并具有优秀科研潜质的博士研究生取得更加卓越的科研成果,我司设立了研究生学术“卓越”奖学金。为了做好2021年研究生学术“卓越”奖学金评定工作,现对具体工作要求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计划延期的2018级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。
二、奖项设置
1.奖励名额:根据《公司研究生学术“卓越”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附件1)相关要求,卓越奖学金奖励名额只设最高限,不设下限,可以空缺。名额为10人,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万元。
2.奖学金发放:(1)公布获奖名单后,2021年11月发放第一笔奖学金(3万元),(2)公布获奖名单后一年内产出高水平创新性成果者,发放第二笔奖学金(3万元)。
三、评定流程
1. 4月2日-4月13日:个人申报、学院推荐
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准备以下材料,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于2021年4月10日前交到8号楼415董爽老师处,电子版发至caoxueyuan2018@163.com。
所需材料:
1)《公司研究生学术“卓越”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2)。【纸质版、电子版word】
2)《公司研究生学术“卓越”奖学金申请人成果清单》(附件3)。【纸质版、电子版excel】
3)学术成果支撑材料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。【纸质版】
4)符合评定条件中第四项的研究生,还须提交所在学科专家推荐信一份(附件4),符合前三项的研究生无需提交。【纸质版】
2. 4月14日-4月16日:学校初评
学校基于申请人的申请条件、学术成果等进行初评,最终确定参加答辩的候选人。
3. 4月19日-4月29日:现场答辩
学校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组,对候选人的研究成果、创新能力及潜质等方面进行现场答辩评审,确定获奖名单,并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四、其它说明
1. 要做好宣传引导及材料审核工作。
2. 参评学术“卓越”奖学金所提供的学术成果必须为正式出版、公开发表或国家审批通过,且第一署名单位为“公司”。
3. 评审过程中,如有弄虚作假行为,一经查实,取消本学年所有评奖资格,并对已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予以追回,情节严重者,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4. 获得学术“卓越”奖学金的研究生因个人原因提前申请博士学位答辩,学校将撤销已颁发的荣誉证书,并追回已发的奖金。
附件1:公司研究生学术“卓越”奖学金评定办法
附件2:公司研究生学术“卓越”奖学金申请审批表
附件3:公司研究生学术“卓越”奖学金申请人成果清单
附件4:公司研究生学术“卓越”奖学金专家推荐信
联 系 人:董爽 623387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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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4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