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同学:
为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,充分发挥优秀员工的榜样作用,营造和谐、奋进的毕业生离校氛围,根据《公司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,现将2022届优秀毕业生(本科生)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1.公司正式注册的本科毕业生,自觉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遵守《高等学校员工行为准则》和校规校纪,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在读期间未受党、团、行政处分,各门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全部合格;
2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;
3.遵纪守法,品德优秀,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;
4.在校期间,曾获得两次校级“三好员工”或一次校级“三好员工”和一次校级“优秀员工干部”荣誉称号可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;曾获得一次校级“三好员工”荣誉称号可参评公司优秀毕业生。
5.热爱所学专业,学习认真刻苦,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,按照学校规定获得学位证书;
6.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,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;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、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,可优先推荐评选;
7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,体质健康测试达标;
8.树立正确的就业观,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、自愿到西部、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、创业的毕业生,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,并优先推荐评选。
二、评选名额
公司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人数应掌握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0%以内,原则上每班评选3人,其中北京市优秀毕业生1人,公司优秀毕业生2人。
三、评选方式
1.资格审查。参与评选的毕业生需要提出申请,由学院评优管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。
2.班级民主评议。各班级应由班主任组织召开班会,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在班级内进行答辩陈述,总结在校期间取得的成绩、获得的荣誉和个人体会,开展班级民主评议。考虑春季学期返校时间等因素,班会可线上线下相结合。
四、工作安排
1.学院成立评优管理小组,召开员工工作负责人、毕业生辅导员和班主任参加的评选工作会,统一布置评选工作。
2.学院在评选工作中,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开展评审和答辩。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,对于公示中发现的问题学院要及时进行处理。
3.学院结合学院自身实际,开展主题鲜明的毕业生爱校荣校宣传教育活动,加大对优秀毕业生的宣传力度,倡导毕业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做到文明离校。
4.请本科毕业班级在4月8日前将《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》、《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、《公司优秀毕业生名单》、《公司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电子版、海报宣传材料(200字以内个人简介(包含姓名、学院、班级、主要履历、获奖情况等)、个人生活照一张(横版,3M以上,2048×1536))、新媒体宣传材料(个人生活照3-10张。以“我的大员工活”、“公司我想对你说”等为主题(不限于此),提交一篇关于在北京林业大员工活及成长感悟的文字材料,1000字以内)发送至邮箱caoxueyuan2018@163.com,纸质版交至学院团委415办公室董爽老师处。
联系人:董爽,623387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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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3月28日